综合办

关于开展“迎新春”安全与环境卫生检查的通知

2019-01-25|【 【打印】【关闭】

所属各部门:

  为营造安全、卫生、和谐的办公环境,迎接2019年春节的到来,定于1月29日(周二)下午2:00开展全所安全与环境卫生检查活动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检查范围

  所内实验室及办公区域。

  二、检查内容

  (一)安全要素:实验区域工作环境管理有序,特种设备、危化品、电气设备、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和使用符合国家规范;特殊或危险场所的警示标识醒目;安全员安全检查落实到位。

  (二)卫生标准:实验室及办公室应做到桌面及书柜内物品摆放整齐,窗明几净;无生活用品,无多余杂物,无蛛网灰尘,无卫生死角。

  三、注意事项

  (一)请检查组(所安全管理小组,综合办相关人员,各部门秘书)准时参加检查;请各部门负责人(一名)、各实验室负责人(一名)在部门、实验室现场协助检查。

  (二)优秀区域和不合格区域将上网公布,请优秀区域继续保持,不合格区域及时整改。

  综合办

  2019年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