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淮南新能源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“淮南中心”)的建成投入和科研工作的开展,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,根据《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(科合院发财资字〔2013〕13号)、《中科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科研仪器设备(固定资产)管理规定》(所发计字〔2012〕3号)等相关文件的规定,结合淮南中心的工作实际,制定了《淮南新能源研究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,现予以印发施行。
淮南新能源研究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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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8-05-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