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中心负责人职责
1、文伟(室务委员)负责综合处全面工作。
2、杨乐(室务委员)协助主任,管理综合处日常工作。
二、 综合处岗位分工
(一)政务管理
1、上传下达:中心主任办公会决定及领导指示精神的传达;各部门情况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。
2、督查督办:了解掌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交办任务的落实情况,必要时进行督查督办。
3、协调组织:负责中心内部各处室之间的协调;对中心层面的会议和重大活动进行组织协调,分解安排相关任务。
4、规章制度:负责组织建立、完善、修订中心的规章制度。
5、综合文稿: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,报送有关文件及材料;做好中心信息搜集、分析、调查、研究工作,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,为中心领导提供决策依据。
6、协助中心主任做好中心建设工作。
7、负责中心公章的保管和使用等。
(二)外联调研
1、综合处是对外联络的归口部门。
2、负责对外联络和公务接待事宜。
3、协助中心领导开展考察调研,提交调研报告和建议。
(三)科研项目
1、对内协调各科研项目的入驻工作,合理有效的管理项目。
2、对外根据中心情况,积极申报各类各级科研项目。
(四)研究生奖助金实施发放
淮南新能源研究中心负责奖助金的相关评定工作,中心综合处负责奖助金的审核组织与日常管理工作。
(五)人力资源
1、贯彻人事政策和制度,编制人力资源规划;按需设置工作岗位,明确岗位职责内容等。
2、负责人才招聘;考核考勤;人才评优推选;审定发放职工薪酬和福利等。
3、负责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。
4、协助中心领导完成机构调整、干部选拔任命。
5、动态掌握职工舆情,及时反映情况,建立和谐劳动关系。
(六)信息宣传
1、负责日常宣传稿件的撰写与审阅编辑工作。
2、负责网站建设与日常发布更新维护。
3、政务信息的撰稿和报送,简报、总结、年报的制作等。
4、负责与媒体的联络,以及宣传渠道的建立建设。
5、负责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工作。
6、负责文书文件的传阅、整理、立卷。
7、文、函、信件的收发及传阅;文件编号与制作印发等。
(七)档案管理
负责文书档案和基建档案的归档、管理,编辑文件汇编,提供查询与使用。
(八)中心行政事务及后勤保障
1、负责编制、审核办公费用和控制各项管理费用的使用,做好财务报销,协助财务办理固定资产的购建、转移、报废等手续。
2、负责各类管理统计报表的统计与上报。
3、负责办公条件的调配,资产管理,办公用品、劳保福利及后勤物资的采购、发放及管理。
4、负责赴淮南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,用车管理。
5、负责安全检查、督办消防安全工作,保障中心人身安全及中心财产安全。
(九)中心财务总监
1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律和规章制度,以及中心财务管理基本要求,建立健全中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、稽核审计等相关制度,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。
1.1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,预算管理制度,资金管理和结算制度,实物资产等管理制度。
1.2负责建立健全中心会计管理体系,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,财务处理程序制度,财产清查制度,财务收支审批制度,成本核算制度,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等。
2、组织中心的预算管理,组织年度总预算的制定和分解落实,实施预算全过程控制,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与考核。
3、合理组织日常财务活动,正确核算和反映中心预算资金执行情况,组织经济活动分析,编写经济活动分析报告,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,为中心决策提供依据。
4、加强财务监管,认真履行财务收支审批手续和费用报销制度,正确合理调度资金,保证日常合理开支需要的正常供给。
5、审核年、季、月度各种财务会计报表,组织编制财务决算报告,做好年度会计决算工作。
6、组织实施中心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。
7、依法合理筹措、运用资金,保证中心运转需要,不断降低融资成本,提高资金使用效果。
8、负责中心会计人员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(十)中心会计岗位
1、遵守国家财经法规、财务工作规定和中心相关制度,遵守职业道德。
2、正确、及时、完整地处理账务,编制中心月、季度、年财务报表。
3、定期对所管经费的执行情况与部门进行对账,协助部门管理好经费。
4、负责固定资产、流动资金及专项基金的管理,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购建、转移、报废等财务审核手续。
(十一)中心出纳
1、负责中心的现金、支票等管理。
2、办理中心备用金清款工作。
3、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。
4、协助收集整理预算编制、预算控制。
5、整理资金流动管理的资讯,并对异常提出报告。
7、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。
8、保管有关印章、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。
(十二)中心基建
1、协助做好工程招标工作。
2、协助签定工程施工合同,并监督执行。
3、组织施工图会审,参加工程例会,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设计、材料设备供应等问题,熟知工程施工信息,负责工程中的各类变更。
4、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程的进度安排和工程质量检查,以及对监理队伍在土建工程质量、进度和投资等方面的工作检查。组织隐蔽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验收,组织竣工工程验收和整改工作。
5、负责竣工工程的保修工作。
6、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外部联系工作,以及工程完工后的各项验收、检测。
(十三)其他
完成中心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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