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仓库安全规定
(1)材料、工具、零配件等器材,分类整齐的摆放在货架上,高度适当(不高于1.6米)。必须撑稳放妥,避免打伤自己和别人。
(2)堆放器材,不准压在电器、开关和电线上,并留有通道,堆放的高度适当(不靠房顶、不靠墙壁、不靠灯具等)。
(3)库房内及仓库周围严禁烟火,严禁烧电炉并注意库房通风。消防器材放在指定位置,定期检查。
(4)仓库内出保管员外,未经工作人员允许,其他人一律谢绝进入。
(5)每天下班后,切断不需要的电源,关好门窗及水龙头。
二、化学试剂、气体库房安全规定
(1)库房内应安装排风扇,保持通风良好。
(2)库房内,非工作人员谢绝入内,严禁烟火,不准把易燃、易爆物品带入库房。
(3)化学试剂、气体,按规定分类,分货架存放,不得混杂一起。贮存数不允许超过定额。
(4)配好、配齐消防器材,半月检查一次存放情况,做好记录。
(5)易制毒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实施管理和发放。
三、油库安全规定
(1)油库内非工作人员一律谢绝入内。
(2)进入油库人员,不得携带火柴、打火机及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(3)油库区内禁止吸烟、禁止明火,违者一次罚款伍拾元。
(4)贮油库内,按规定安装电器设备和照明,夜间无照明设施,只准用手电筒照明。
(5)贮油罐定期检查(半月一次),是否渗漏和有不安全的因素,做好记录,严禁有油的油桶放在露天地。
(6)开油桶(罐)盖时,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。
(7)车辆加油(尽量用油票进城到指定加油站加油)、领油,必须用皮管抽油。
(8)消防器材放在指定位置,如灭火器、砂子、铁锹等,油库人员、义务消防队员,经常熟悉使用方法。
四、电瓶车和铲车的安全规定
(1)驾驶员要严格遵守《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和驾驶员职责中的有关规定。
(2)行车时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,符合国家标准《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》。
(3)遇下雨、下雪、大雾、结冰等特殊天气时更要集中精力,谨慎驾驶,确保行驶安全。
(4)在作业中要增强安全意识,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