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 2023-12-28

所属各部门:

根据科合院发人字〔2022〕47号文件精神,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2023年度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成立所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

主任:宋云涛

成员:吴新潮、刘甫坤、陈俊凌、胡建生、徐国盛、陆坤、何友珍、高翔、钱金平、黄素贞

二、职工年度考核时间安排

1、全所职工在2023年12月30日之前准备好个人年度工作总结。

2、各部门在2024年1月2日—2024年1月12日之间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安排年度考核工作。

三、职工年度考核相关安排及要求

1、考核对象:本年度工作满9个月及以上的研究院在岗人员(含在站博士后),见附件1。其中本年度在研究院以外单位工作超过6个月人员需提交原单位考核鉴定说明。

2、以部门为单位开展职工年度考核工作,基层考核小组成员名单,见附件2。

基层考核要求:各部门需按文件要求,严格把关,公平公正,对职工本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考核结论。若有与事实不符情况,所考核工作委员会将予以问责。

3、中层干部参加所在部门考核,所人事通过线上进行基层民主测评,征求所在部门职工对其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方面评价意见。

4、所领导班子成员以述职报告形式在由所工会、职代会代表、党委委员、纪委委员、学术委员会委员、中层干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考核会上进行考核,时间安排另行通知。

5、各考核小组负责向所考核委员会报送:

(1)优秀职工名单(按各部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0%推荐),见附件3并提交优秀人员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(100字以内),见附件4。

(2)所领导班子推荐优秀人数(不占所基数)比例不得超过班子总人数的四分之一。

(3)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名单,其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提交存在的主要问题电子版(200字以内),见附件5。

四、年度考核有关政策

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科合院发人字〔2022〕47号文件。

五、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和标准

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指标完成情况、工作成效、创新性亮点工作及思想政治表现;工作能力、工作态度、团队合作、工作设想等作为补充说明供评优参考。

其中,科研、支撑、管理岗位人员参照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《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价参考标准》内容,见附件7。

根据院课时登记文规定:继续教育与培训考核不合格的,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。考核优秀人员报送综合办前部门要核查其课时完成情况,将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。

 六、上报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的要求

1、请准备部门工作报告(Word版)及部门工作汇报PPT报告(电子版),报告要凸显重大项目争取及研发进展、人才培养、国内外影响力等方面取得成果。以上电子版文档于2024年1月12日之前一并发送至综合办叶华龙、黄蔚平,邮箱:Yehualong@ipp.ac.cn、wphuang@ipp.ac.cn。        

2、各部门在2024年1月12日之前将年度考核结果和获上级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名单、获奖复印件交综合办黄蔚平,邮箱:wphuang@ipp.ac.cn。  

3、职工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拟通过物质院OA系统在线报批,职工可按照(附件6)先准备电子版(纸质件暂不收集),具体在线报送时间另行通知。